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联合隆阳区司法局、隆阳区检察院、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分批调解了劳务纠纷90余起,现场出具了2022年第一批“诉前调确”案号民事裁定书,并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和“快速机制”,最大限度地创造便利条件,全部免交诉讼费,让部分农民工的劳务费在春节前得到欠薪人的提前兑付。
“诉前调确”是双方当事人在司法力量的介入下心平气和坐下来就事论事、解决争议,是诉前调解的圆满结束。它确定的是法律允许之下温情的尺度,减少的是群众维权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留住的是诚信和谦和的社会正能量。
首批“诉前调确”案号裁定书的出具,为隆阳法院新年启用新案号拉开了序幕,也为纠纷的解决、权利的确定提供了新的方式。同时,也体现了隆阳法院在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联动化解劳务报酬纠纷和诉前调解工作方面的与时俱进、笃行不怠。
在今后的工作中,隆阳法院将继续深化运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深入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情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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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诉前调确”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管理。2022年1月1日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不再使用“民特”字案号;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不再使用“民初”字案号。“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均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而且,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凡立“诉前调确”字案号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立“诉前调书”字案号的案件,则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二、诉前调解有哪些优点?
· 高效便捷·节约时间
诉前调解灵活、简易,有经验的调解员通过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对话,可以有效地打开双方心结,极大地缩短诉讼时间,高效快捷地化解纠纷。
· 当事人省心、省钱
双方当事人到场的,调解员就可以立即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即可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调解书;当事人无法到场的也可以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调解技术,远程视频调解,让当事人在家就能解决纠纷。同时,诉前委派调解时,当事人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节约了诉讼成本。
· 缓和对抗性,和谐解决纠纷
诉前调解由当事人自愿参与,并强调诚实信用原则,调解秉持“以和为贵”,大大缓和诉讼的对抗性。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使理性的、平和的解决纠纷方式受到推崇。
· 民事调解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调解成功后,诉前调解程序结束,民事“诉前调书”案号调解书或民事“诉前调确”案号裁定书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民事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