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一封从隆阳区永昌街道易畴社区寄出的感谢信,放到了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的办公桌上。
“范鸿静庭长带领的审判团队,以饱满的工作态度,以耐心细心的工作方法,审结了上述系列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范鸿静庭长带领的审判团队……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风采,对范鸿静庭长带领的审判团队,我们深表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寄信人胡向忠是原告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信中所指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的被告杨某、朱某等28户均为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辖区内的农户,隆阳区人民法院蒲缥中心人民法庭在受理上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居住较为分散,法庭通知当事人到杨柳乡岩头村委会集中,进行“上门”送达。
3月17日至18日,承办人范鸿静法官带领法庭干警驱车前往杨柳乡岩头村委会,在为期两天的送达过程中,法庭干警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明确双方争议焦点,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当事人纷纷表示,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积极解决纠纷,为下一步组织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近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述案件,承办人将调解原则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结合杨柳乡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及心理特征,充分释法析理,把道理摆在桌面上,把话说到群众心坎上,经过一番耐心劝导,上述28案,调解结案8件,被告即时履行后,原告申请撤诉20件,正如感谢信中所说的一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顺!
院长点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就是要以公正司法见证法治初心,突出一个“实”字;以司法为民辉映赤子情怀,突出一个“好”字。试问?群众谁不爱“实在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