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巡回人民法庭普艳芬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注重用司法的柔性实现法律的刚性要求,让一段即将破裂的婚姻关系得到了修复和重塑。
案件情况
原被告系多年夫妻关系,并生育一子一女,在当地家境也算较为殷实,本应是幸福和睦的一家。但因为被告喜欢上了喝酒,时间长了有了酒精依赖,且喝酒后在言语上带有暴力倾向,经常用言语和短信威胁、恐吓原告。双方父母多次劝说无效,当地村委会也多次做工作,被告还是依然我行我素,没有改变的想法和行动。原告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向隆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普艳芬在接收案件后,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被告表示不愿意离婚,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也不接听电话,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在送达民事判决书时,考虑到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不仅仅是一名纠纷的裁判者,也要一名社会公序良俗的引导者,为了不再引起新的矛盾纠纷、产生衍生案件,承办人到被告住所地对其进行淳淳开导,希望他能改变不良习惯,做到对家庭负责、对子女负责,被告也当场表态以后会说到做到,与原告一起好好过日子,得到了原告的谅解。
隆阳法院把妥善化解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继承、领里等一批“小纠纷”“小案件”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从案件实际出发,从细微入手,以诚说理,加强对当事人的情绪疏导,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为保山创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