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4月20日下午,隆阳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验收组在隆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董彪的带领下,对隆阳区人民法院申报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区级验收。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瑞荣、杨宇陪同检查验收。
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和检查台账,验收组对隆阳法院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结合本职工作,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当前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如何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工作中,隆阳法院将继续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水平,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实效,加大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将法院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用司法保障民族团结,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