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潞江中心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因原告只能用傈僳语进行交流,汉语交流不畅,为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主动为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翻译保障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在翻译人员的配合下,原被告与承办法官在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做到了人性化庭审,保障了其合法权益。通过对原被告 及双方亲友了解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和好,笑着走出法庭。
潞江法庭辖区系多民族聚居乡镇,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潞江法庭在审理案件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潞江法庭立足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少数民族的家事纠纷,积极践行民族平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修复关系方面的作用,注重与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致力运用司法方式促进文化融合、民族团结,为辖区内的各民族家庭排忧解难,充分保障了当地少数民族同胞合法的诉讼权益,为辖区各民族的家庭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