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犯的帮教、判后管理工作。近日,隆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本院判处的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了上门回访。
回访中,案件承办法官与处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亲切交谈,近距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和学习情况,询问他们所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针对他们的心理状况及年龄结构特点进行耐心教育和感化,对他们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适当建议。
接过承办法官亲手送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被回访人员表示,此次回访既是一次耐心的帮教,也是一次用心的普法。今后,要努力做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任的人,家长们对法院的回访工作纷纷表示支持与感谢。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隆阳法院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坚持对未成年人审判方式人文化、工作机制制度化、职能延伸拓展化,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于审判过程中,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从观念上、意识上、思想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隆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判后管理工作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的方式及时了解其最新情况,使回访工作常态化;综合运用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措施,形成教育保护与刑事惩罚并行、预防与矫治并行的工作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