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改革快报》第四期刊发文章,全面深入地总结了隆阳区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的成立初衷,运行以来的成效,得到了中共保山市委副书记、隆阳区委书记韩开柱的高度肯定,并批示“此项改革举措解决了工作痛点,方便了群众,要再接再厉,争创示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道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快速倍增,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均急剧增加。面对矛盾纠纷凸显,利益诉求交织,公平正义需求多元,如何重塑优化诉讼格局,激发诉讼程序内生效能?如何提升纠纷解决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隆阳区人民法院以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担当“主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精准对接市域治理、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坚持密切协作配合,汇集各方“合力”,不断提升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倾心尽力答卷社会“提问”,深度回应群众“关切”。
9月1日,隆阳法院会同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成立了云南省首家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并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使办案中心的总框架、路线图、时间表、责任链由蓝图变为现实,成为呼应民生需求,顺应时代发展的“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并透过司法“新面孔”感受人民法院的果敢力度、民生温度、办案速度。
办案中心秉承“从简不减权利,从快不降标准”的原则,全面规范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流程,做到“集中送达、集中起诉、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实现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前移解纷关口,延伸服务触角,对轻微财产损失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交通案件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坚持办案地点一体化和诉讼服务便利化相结合,集中入驻是前提,办案中心建有标准化审判法庭、法官、检察官、值班律师办公室、案件诉源治理中心、候审室等6个功能室。让危险驾驶案件在同一场所的不同窗口进行流转,实现快侦快诉快判,对轻微财产损失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让当事人享受“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站清”的便捷,使纠纷止于“站”前。
坚持案件类型模块化和裁判规则规范化相结合,集中办案是措施,按照快速办理的程序要求对危险驾驶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证据标准进一步明确、细化,公安机关“照单”收集固定证据,检察院“对标”提出精准量刑的建议,法院坚持依法依规精简办案模式。由办案中心工作人员及20名特邀监督员和22名保险行业监督员,负责对符合条件且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快处快赔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坚持纠纷化解立体化和审判团队专业化相结合,专人专办是优势,通过精准把关和及时分流对口案件,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达到快速打击交通违法犯罪和提升法律效果的目的。配置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形成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和对轻微财产损失类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进行司法确认的两套纠纷解决机制。
办案中心运行以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计受理危险驾驶案件309件,结案288件,确认调解协议178件。据统计,当事人通过快处快赔达成协议的,从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到收到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书用时仅需1个小时,每批次危险驾驶案件从开庭至宣判仅用30-40分钟,涉案当事人等待时间从原来的2-3个月缩短到15-30天,大大的节约了办案成本和诉讼成本。
下一步,办案中心将蹄疾步稳持续探索,把所有涉交通的民事、刑事案件全部纳入办案中心受案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总结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办案工作经验,逐步形成“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监督”的运行模式,让办案中心真正成为交通类案件办理的“桥头堡”,多元共建共治的“枢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