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正值第七个“国家宪法日”,隆阳区人民法院联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就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的运作情况、道交纠纷处理模式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召开新闻通气会。新华网、云南日报、保山新闻网、隆阳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应邀参加,通气会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仔发主持。
据悉,自9月1日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成立以来,隆阳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实行快审快判,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快处快赔。成立3个月,受理案件465件,其中危险驾驶罪301件,确认调解协议164件。
通气会上,隆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俊通报了典型案例并介绍道,为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创新交通案件办理模式,隆阳法院在做好刑事速裁工作的同时,在现有的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将一体化办案中心作为诉源治理工作新平台,进一步加深与交警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及保险行业协会的合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前,建立健全交通类民事纠纷的诉源治理及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轻微财产损失类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快处快赔。
在答记者问环节,交警、检察院、法院对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设立的初衷、设立前后的案件审理变化、运行以来取得的成效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答记者问结束后,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近距离感受一体化办案中心“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的办案特点。
李俊副院长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办案中心将蹄疾步稳持续探索,把所有涉交通的民事、刑事案件全部纳入办案中心受案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总结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办案工作经验,逐步形成“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监督”的运行模式,为保山市域社会治理、诉源治理工作打造亮点、树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