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的效率可真高啊!”近日,在隆阳区法院速裁调解室内,三名劳动者对调解协议核对无误后进行了签名捺印,三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在速裁庭法官的努力下调解成功。
2019年3月,原告李某、伯某、张某等三人到被告公司入职后,于2019年9月份到浙江出差1个多月,出差回来后,公司承诺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支付期限届满后,被告却一直没有按承诺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一万余元。
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涉及民生,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速裁庭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及时开通绿色通道,用心调处,力争圆满化解纠纷。办案法官在收到3件案件后,及时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分别做了思想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短短两天内就将李某等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圆满调解成功,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减轻当事人了的诉累,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三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真实再现,依法为劳动者护“薪”,让劳动者不再忧“酬”。
讨薪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准备工作——收集证据
讨薪前,职工需要收集自己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证据是后面的维权行动必需的材料,做好这些证据收集,有利于节省维权时间、提高维权效率):
1.劳动合同书;
2.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存折(汇款记录)、微信或支付宝工资发放记录;
3.考勤记录;
4.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等等。
二、明确维权的常规通道
1.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
与用人单位协商欠薪之事,协商的过程和结果最好有相关证明,如纸质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
2.请求协调:请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
与公司协商不成,或者公司不履行协商方案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求助。
3.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受理机构,职工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提请仲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讨薪是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行动,如果不懂,可求助于专业人士,如:律师、工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法院等,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