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至29日,隆阳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二十六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主审法官彭黎波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交通巡回法庭自敲响第一锤以来,共受理了67件危险驾驶罪案件,结案62件,结案率为92.5%,被告人均服判,无一起案件上诉,上诉率为0%。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用3到4天,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30分钟,充分体现了快审快结,在保证审判公正的情况下,与效率完美结合。由专人办理危险驾驶罪类案件,庭审中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法官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重点审查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当庭宣判,实现了快审快结,推进了案件繁简分流,优化了诉讼程序。
面临日益增长危险驾驶罪案件,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的优势,以缓解办案压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