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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法院到区人大开展《民法典》 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09 1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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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储换英应邀到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民法典》宣讲。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储
换英
同志以“用实例讲述《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为主题,先概述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指出《民法典》的法理思想和现实意义,并讲述了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面对《民法典》的诞生激动又复杂的心情。
随后,储
换英
同志针对时下的热点话题,结合《民法典》条文进行分析。万民抵制的“离婚冷静期”为何仍然写进了《民法典》?被贷款1200万案是否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如何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这些问题都能在宣讲中一一得到解答。
民法典是调整、规范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只有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民法典》的学习,才能让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从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宣讲活动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讲幽默生动、深入浅出,十分“接地气”,从中学到了很多《民法典》的知识要点,希望今后多进行类似的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责任编辑:隆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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