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包括危险驾驶罪、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在内的交通类刑事、民事案件呈现出逐年攀升的态势。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在交警、保险、法院等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往往疲惫不堪,费时、费事、费力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如何集约、高效的解决交通案件?
如何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隆阳区人民法院联合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隆阳区检察院、保险公司等机构,成立“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探索出了一条交通案件集约、高效办理的创新之路。
9月1日上午,保山市首家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隆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润光,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隆阳区司法局王云芳、保险行业等同志出席了揭牌仪式。
经过前期的紧张筹备,“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于当天正式启动。办案中心位于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内,隆阳法院在该中心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刑事速裁审判程序,统一集中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交通类刑事案件。在做好刑事速裁工作的同时,隆阳法院还将在现有的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将一体化办案中心作为诉源治理工作新平台,进一步加深与交警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及保险行业协会的合作,聘请部分一线交警及保险行业工作人员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交通类民事纠纷的诉源治理及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依托该中心,集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保险行业等各方力量为一体,通过集中力量合署办公,倾尽全力解纠纷、化矛盾、惠群众。
在随后召开的工作协调会上,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隆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润光,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及公检法相关办案干警就办案中心就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了交流探讨。
在办案中心成立后,隆阳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将六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审理,仅用20分钟审结并当庭宣判。这是隆阳法院在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运行以来,第一批在速裁法庭审结的案件,标志着隆阳法院在全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依托该办案中心,构建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开启了隆阳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征程。
在今后的工作中,隆阳法院将紧紧围绕一体化办案要求,按照“集约、高效”原则,创新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社会治理的工作目标,加强与联合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平台,持续简化诉讼流程,坚决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在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讼负累的同时,也逐步减小各办案部门的工作压力,从而共同建设好、宣传好“交通案件一体化办案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