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潞江法庭委派隆阳区潞江镇新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赧某某将房屋承包给外村杨某某施工,工程结束后,赧某某支付给杨某某工程款12000元,但剩余5400 元工程款未支付,赧某某给杨某某出具了剩余5400元的欠条。欠条到期后杨某某多次向赧某某催要欠款,赧某某就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不支付欠款。为此,杨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潞江法庭在接到杨某某的起诉状后,在了解案件后,发现该案有诉前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及时与新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将该案委派给新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新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受委派案件后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潞江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在不到一个小时内,在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解纷方式,化解了双方矛盾,使双方握手言和。
该起纠纷通过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又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的作用,推进了“无讼村”新寨村诉源治理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诉求,从源头上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了委派调解止干戈,多元解纷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