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袭,拳拳为民心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多,异地执行不易”,成了横在每位执行法官面前的客观现状,唯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坚定决心,迎难而上,方能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特殊时期也能得到保障。
原告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山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庹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89万余元,庹某作为该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对该笔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隆阳法院执行干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庹某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的房产进行查封。但被执行人庹某拒不配合房屋评估工作,影响到房产网拍进程。待疫情形势相对平缓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奔赴千里之外的深圳龙华区进行房屋评估。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面对被执行人庹某闭门不见,拒绝沟通的强硬态度,执行干警决定从房屋的另一位共有人,庹某的妻子张某处找寻案件突破口。在与张某取得联系后,执行干警发现张某对其夫庹某公司拖欠货款的事情并不知情,称从未听到过庹某抱怨公司运转不顺,外欠货款的事。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这或许就是庹某不配合房产评估的主要原因之一。庹某愧于让家人知道自己生意失利,才四处躲避,拒不配合房屋评估。
当天,烈日炎炎,小区门口人流量大,加之当事人情绪激动,倘若一直僵持下去,并不利于疏导张某的过激情绪。为此,执行干警引导张某前往附近的某快餐店继续开展沟通工作。在相对安静舒适的环境下,执行干警向张某说明了案件原委,详细阐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期间,张某情绪数度失控。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通过三个小时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努力,逐渐平复了张某的情绪,消除了抵触心理。最终,张某放下心结,主动打开房门配合房屋评估。
在这里“换锁破门”和三个小时的“水磨功夫”相比,其实对执行干警来说,更快,更不费事。但“攻城”容易,获取被执行人的理解与支持不易。付出总会有回报,近日,被执行人庹某通过电话联系执行干警,称已取得了家人的支持,会尽快筹措资金将拖欠的货款补上。
本案中,隆阳法院执行干警在坚持依法执行的前提下,给予被执行人多一点的谅解与宽容,让他们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之外,感受到了法律硬核的温情和善意,传递出法律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