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4月16日,潞江中心人民法庭在隆阳区潞江镇初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件。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政府、村干部、企业、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等一百多人到场旁听。
本案中,两名学生家长因未履行将适龄子女送往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向隆阳区人民法院潞江中心人民法庭依法提起诉讼。
庭审查明,两名学生辍学后,本案原告潞江镇人民政府曾多次通过电话、家访等形式对被告及辍学学生进行教育、劝导并敦促被告将孩子尽快送返学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劝导无效,潞江镇人民政府遂将辍学学生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监护责任,及时将适龄子女送返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庭审中,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从法理、情理等各方面对家长和学生进行教育、劝说,“我明白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我一定努力做孩子思想工作,让孩子回到学校读书。”被告承诺开学前将其子送到学校学习,并完成义务教育,最终两个案件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
法槌敲响代表着案件的终结,但却是司法温情的延续。庭后,本案法官与辍学学生沟通交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帮助孩子解下不愿上学的心结,辍学学生也表示:“以后会好好读书,不再辍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每个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在助力教育脱贫攻坚,保障义务教育的工作中,潞江中心法庭将继续用法治手段接续孩子们中断的求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