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隆阳区法院院长赵加卫、副院长杨瑞荣、执行局局长杨宇协同立案庭一行与隆阳区信用合作联社王超书记、支鹏副主任、王维波副主任、霍晓霞经理及信用社工作人员,就金融案件立案、执行等问题进行业务座谈。
赵加卫院长对信用社在隆阳区经济中的贡献予以肯定并对金融机构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进行了指导,表示隆阳法院在下一步将加强推进金融类案件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高效化,为当事人提供快速、便捷、专业的一条龙服务。副院长杨瑞荣对信用社工作人员提出的在具体诉讼中诉讼费缴纳、实现担保物权、诉前财产保全及集中立案、执行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执行局局长杨宇对双方开展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进行了总结,并对下次专项执行行动进行了计划。
截止2020年3月隆阳区信用合作联社在隆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832起,案件标的额达3.26亿元。2018年至今申请执行案件493件,执行标的达2.58亿元。当场支付,案结事了案件356件。特别是在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局在潞江镇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当天就收回不良贷款28笔,涉及金额25.57万元,实现“首季开门红”。
对金融机构涉及案件进行调解、快审、快判、快执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至关重要环节,隆阳区法院在提升金融案件质效方面狠下功夫。在立案环节,加强对金融案件进行分流筛选,建立金融案件诉前调解组织,力争在诉前解决纠纷。在审判环节,对金融类案件进行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加快案件流转速度,缩短办案周期。在执行环节,通过专项执行活动,既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又震慑了失信人员,弘扬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了金融机构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