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难免生活中会有磕磕碰碰的琐事,若相互斤斤计较,矛盾就会激化。冲动是“魔鬼”,因此大动干戈,打输住院,打赢坐牢,最终将会两败俱伤,害人害已。
近日,隆阳法院受理了两起故意伤害案件,经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卷宗,发现该两起故意伤害案源于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是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潞江镇芒柳村大岭子组的两名被告人张某某和刘某某系邻居,2016年5月,两家因琐碎小事发生了口角纠纷,后7月上升到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后两家人未进行积极地沟通导致矛盾一再升级。2018年10月两人在路上相遇,言语不和后双方使用各自携带的刀具进行互砍,最终导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重伤二级。
为化解两家多年积怨,有效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切实落实司法便民利民,隆阳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以“就被告”的形式,在潞江中心法庭的大力配合下进行了一次刑事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及公诉机关对两被告人进行普法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对两名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交谈与调解,促使两家人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