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持续肆虐神州大地。为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为此,隆阳法院发出了诉讼提示,劝导广大诉讼参与人优先采取网上立案、电话咨询、电子送达等方式,足不出户就可进行诉讼服务。
但有这么一个特殊的人群即使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也不能被遗忘,那就是看守所、拘留所在押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在押犯罪嫌疑人实体权利及诉讼权利,并切实减少在押人员因提押开庭等因素受到病毒感染的风险。1月31日,隆阳区人民法院与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及保山市隆阳区看守所、隆阳区拘留所召开联席会议。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润光,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委王丕军及隆阳区看守所、拘留所部分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
赵加卫院长在会议中强调,要灵活运用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及法院远程视频系统对即将开庭的案件开展远程视频庭审活动,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权利的同时,防止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开庭提押等在路途及庭审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同时,考虑到看守所、拘留所系封闭羁押场所,一旦出现感染,后果将不堪设想,要求隆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慎重使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必须要采取司法拘留的须由执行局局长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会同拘留所、医疗部门等进行羁押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
随后,隆阳法院与检察院、看守所就远程开庭具体细节进行了协商并制定了工作流程,在疫情期间,将对羁押于看守所、拘留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持续适用远程庭审模式,直至本次疫情结束。
自疫情爆发以来,隆阳法院党组一直持续重视疫情防治工作,结合法院诉讼服务场所人口流动大,人员密集等特点,制定了隆阳区人民法院疫情期间工作安排,开展了倡导网上立案、倡导收看网络庭审直播、开展线上调解、在安检通道进行体温检测等有效工作措施,在疫情期间更好的体现隆阳法院司法的温度与关怀!